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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机构
-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
招生委员会办公室
(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)
职能:
通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(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)为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,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5名。
1、贯彻落实国家、省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。
2、指导全市高考、中考工作,组织实施考务工作。
3、组织实施全市自学考试、成人考试、研究生考试的考务工作。
人员:
主 任:金绍龙
党支部书记:李洪山
副 主 任:张永春
副 主 任:杜 杰
地址:
通化市民安路179号
电话:
0435—5006667
传真:
0435—5006667
电子邮箱:
zs@jlthjy.com
公开承诺:
认真实施招生工作“阳光工程”,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具体做到“六公开”和“六不准”。
六公开:
一、招生政策公开;
二、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;
三、招生计划公开;
四、录取信息公开;
五、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;
六、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。
六不准:
一、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;
二、不准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;
三、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、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;
四、不准协助、参与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;
五、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、有价证券;
六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。
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树立服务意识,端正服务态度,强化服务质量。切实转变工作观念,转变工作作风。对考生及家长办事或咨询,当即受理,不拖拉推诿,做到热情和气,耐心周到,有问必答。严格收费制度,不乱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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